图书馆

一、入馆须知

1、读者凭证入馆,借阅证请勿转借他人,如有遗失,请及时到图书馆205房间办理挂失手续。

2、读者入馆需着装整洁、举止文明。

3、保持馆内环境卫生,请勿随地吐痰、乱扔垃圾,在馆内请勿吃食物。

4、保持馆内安静,请将手机设置为静音状态,请勿在借阅区或自习区高声接打手机。

5、请勿携带易燃易爆品入馆,严禁在馆内吸烟及使用明火。

6、爱护图书馆公共资源设施,如有损坏依照相关规定赔偿。

7、请自觉遵守本馆各项规章制度,支持配合工作人员的管理。

8、对违反上述规定者,任何人都有权进行制止和批评,情节严重者,将由图书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批评、教育及处罚。允许携带图书与学习用品进入报刊阅览区学习。

二、报刊阅览指南

1、入馆后请自觉扫描借阅证条码。

2、允许携带图书与学习用品进入报刊阅览区学习。

3、期刊阅览区为开架阅览,读者可以在书架上自主选取期刊,每次限取一本,阅览完毕后请放回回书车。

4、请爱护书刊,不在树叶上随意写画、撕页、裁剪,不能将书刊私自带出阅览区外,违者将按图书馆规定处理。

5、保持报刊借阅区安静,请勿大声喧哗。进入阅览区后请自觉将手机设置为静音状态,请勿高声接打电话。

6、请勿在报刊阅览区吃食物。

三、流通书库指南

1、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。入库后请自觉扫描借阅证条码。

2、进入流通书库前请把随身携带的书包存入存包柜,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。

3、请随手携带代书板,图书借阅完毕后及时把代书板放回原位。

4、所有图书均在所借流通书库归还,还书时不需要图书借阅证。

5、学生借阅册数为10册,借期30天,教工借阅册数为20册,借期180天;均可在图书到期前续借一次,续借天数30天。续借可以到书库办理,也可登陆移动图书馆、微信公众平台、图书馆检索机自助办理。图书如有逾期将会被限制借阅。

6、读者应爱护图书,请勿在书页上随意写画、撕页、裁剪,如有违反,将按图书馆有关规定处理。

7、读者借书前应检查所借图书是否缺页、有无污损,如有问题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。

8、自助借还请严格按照自助借还机上的语音提示进行操作,并在借还信息确认完毕后方可离去。

四、电子阅览室使用指南

1、我馆实行免费上机制度。

2、读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制定的有关法规,遵守校园网和图书馆管理条例,不得登陆非法网站,不得在网上浏览和收发有损国家尊严及黄色淫秽的内容。杜绝在网上载取或传播淫秽、反动、诋毁性的报道、影视、图片等有害信息。一经发现,将取消上机资格并通报,情节严重的送交相关部门处理。

3、读者需持本人借阅证上机,上机前请扫描借阅证条码。

4、读者应爱护馆内机器设备,按规定程序操作,如遇有疑难问题,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,不能随意挪动、拔插、拆卸、删除有关软件及设备。

五、自习室使用指南

1、自习室是供全校学生共享的公共资源,每位学生都有平等使用自习室的权利,请勿随意占座。

2、保持自习室安静,请勿大声喧哗,交头接耳,请将手机设置为静音模式,不要在自习室高声接打手机。

3、保持自习室环境卫生,严禁在桌面、墙面、门窗及其他公共物品上书写、刻画、涂抹、粘贴。

4、进入自习室应着装整洁,言行文明,不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。

5、严禁在自习室用餐、吃零食,垃圾请随手带走。

六、借阅逾期及损坏、遗失书刊的处理规定

1、借阅书刊逾期的处理:⑴ 本馆实行借阅书刊超过借阅期限限制借阅制度。⑵ 读者所借图书在假期内(寒、暑假)到期的,可在开学后两周内还清,超过两周则按逾期处理。

2、损坏、遗失书刊的处理:凡在书刊上涂抹勾画、污损图书的,所借图书遗失的,需要购买相同版本的图书。

七、图书馆馆藏文献复制制度

1、复印馆藏书刊,仅限个别篇章,不接受全书复制。

2、图书馆将馆藏电子文献的内容储存在服务器中,主要是为保存版本的需要,通过校园网或刻录光盘、复制磁盘的方式使用我校图书馆电子资源,仅限于本校教学或科研人员用作学校课堂教学或科学研究参考,任何人不得恶意下载、不得转发或提供网络共享。

3、所有读者应自觉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的有关规定,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,如出现侵权问题,后果自负。

八、借阅证办理细则

1、新生借阅证由班级组织集中办理。

2、新报到的教工凭系、部开具的证明随时办理。

3、丢失借阅证的读者应及时到图书馆办公室205办理挂失及补办手续。

4、本、专科生在校学习期间有效;办理临时借阅证的其他人员,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有效。

九、借阅证管理办法

1、图书馆借阅证是读者进入本馆及在馆内借、阅和进行有关活动的有效凭证。该证由图书馆办公室负责发放和管理,读者在馆内活动时应随身携带,并接受馆内工作人员的校验。

2、凡本校正式在编的教职工(含离退休人员)、按国家计划招收的本、专科生均为本馆正式读者。

3、其他非本校正式编制、临时在校内工作或学习的人员,由所在系、部统一提出申请,经本馆统一办理临时借阅证。

4、读者离校时(包括工作调动、毕业、休学等),应及时还清所借书刊。

5、读者不得使用他人或无效的借阅证,一经发现,按违章处理。

6、借阅证要妥为保管,遗失后请及时到图书馆办公室办理挂失手续,如未挂失而被他人冒用,责任自负。

7、读者借阅证损坏影响使用,可随时向图书馆办公室申请换发新证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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